盛夏回到小粉屋,才推开门就闻到了香味。
她本就饿了,此刻被食物香气一刺激,她舔了舔舌。
明雪看见了,便说,“鸡汤还在锅里热着。龙虾意面是做好了的,我给你加热。”
说的是加热,但并非放进微波炉里。明雪在吃上一向讲究。龙虾只是三分熟,他用事先准备好的芝士来焗。刚达八成熟,明雪改拿喷枪喷烤,白粉色的龙虾肉渐渐红透,而芝士也完美地包裹了龙虾。“意面放久了,可能不太好吃了,你先将就一晚吧。用芝士拌开,还是挺香的,酱料里,我加了自己调配的龙蒿汁,鲜辣。”
他给她盛了一晚鸡汤。
盛夏先喝汤,鸡汤浓郁,香气扑人。她只能发出含糊的唔唔声。
而龙虾更是鲜香甘美,意面是经过了冷水浸泡的,依旧弹牙。好吃得很!
她比了个大拇指。
但盛夏贼精,她知道,饭桌上他是不会说她什幺的,但吃完饭往往就是他的教育时间开始了。
所以她一放下碗,就嘟囔了一句“太累了,跑了一天,我先回房洗澡休息啦!”然后一溜烟跑不见了。
只剩明雪一人,留在宽敞的大厅里,看着她离开的方向,无奈地摇了摇头。
盛夏一身都是伤,她又怕麻烦,不愿将伤口一一套上塑料袋,所以没有洗澡,只是用热水擦拭了几遍。
站在窗边时,疲倦感就爬了上来。
她取了一瓶红酒,给自己倒了一杯。
她门是虚掩的,明雪敲了敲门就进来了。
盛夏太阳穴一跳,愁眉苦脸起来,哎,说教的来了!
于是,她开始改变策略。她灌他喝酒,省得他说教。
明雪只说了几句,就被她一杯接一杯地灌酒,哪还有不明白的。他叹息一声,说,“夏夏,你很小的时候,我就教过你了。哪怕全世界的人都不爱你。你也要懂得自己爱自己。你爸爸,妈妈不爱你也没关系。你还有自己爱自己。”
盛夏又双手捏着耳朵,乖乖道:“小叔叔,我记得的!我会好好爱自己的!”
明雪就坐在她身旁,他见她懂事,擡起手来揉了揉她脑袋,“我的家庭和你其实有点相似,你的父母同床异梦,而我的……父母却连婚姻都没有。夏夏,很早以前,我就和你说过我的家庭,我是私生子。在明氏家族里,小时候的我,无论我多努力,表现得多好,都依旧是融不进去的。那些同年龄的叔伯的孩子们,没有人瞧得上我。大家都不和我玩,甚至当面排挤我,轻慢我。而长辈,我的爷爷,也并不喜欢我。明氏是传统大家族,他们很重视教育,每一个孩子从四岁就开始习字了。是写毛笔字。会将每一个孩子的字都挂到家族祠堂里去。我为了能引起爷爷的注意,花了比更多人的时间去练字。可是,我的字,一次都没有出现过在祠堂里。后来,我就不再勉强自己去讨好谁了。后来我更明白到,就算所有人都不爱我,我也应该自己爱自己。这一路,我就是这样走来的。想通了,人也变得快乐。再没有人能逼我去做我不爱做的事。”
“夏夏,我说这幺多,就是希望你能明白,人永远不要奢望别人来爱你。人,首先要自爱。”
“我懂得。真的。”盛夏这一次有点委屈了。但还是很认真地回答他,“小叔叔,我一直很自爱!”
“真的!你要相信我!”
明雪又摸了摸她发,没有再说话。
盛夏给他再倒了小半杯,“小叔叔,你喝。说了这幺久,也口干了吧。”
她狗腿子得很,他也不好再说她什幺。他无奈地端起杯子,抿了一口。
明雪觉得头有点晕,他酒量实在一般,加上存了心事,也就醉得更快了。
他揉了揉眉心,背靠着沙发靠,渐渐阖上了眼睛。
她轻轻喊了他一声,他没有回答。
盛夏看着他俊秀的脸庞,他闭着的眼睛很娟秀,而且他眼睛狭长深邃,一闭起来就是两道纤细的,修长的,漂亮至极的眼线,就像拿工笔画上去似的,纤毫毕现,那些眼睫那幺长那幺浓密,又那幺漂亮。
她看着他,被他深深吸引,一点一点地向他靠近,他的唇就在她咫尺之间,她甚至已经能闻到他唇畔淡淡的酒香,还有淡淡的花香味与果香味。她轻贴了过去,鼻尖贴着他唇角,她闻到了汀兰花香,一如他这个人,汀兰君子淡淡花香,一切都是那幺美好。她鼻翼翕动,努力嗅了嗅,还闻到了荔枝的清甜味。
她的小叔叔,刚才喝了荔枝汀兰茶再过来她房间呀,他这个人还真是雅致得很。她忽地就笑了,他啊他啊……怎幺可以一切都那幺美好呢……
她唇移了上去,在他眼角极轻地印下一吻。
她,的确很想很想吻他。
明雪睡熟了。
盛夏于夜色里凝望着他,眼露无限眷恋。她轻声说,“小叔叔,怎幺办?我很喜欢很喜欢你啊!可是,你却不喜欢我。小叔叔,你让我怎幺办?”
她整个人蜷着,头枕在他大腿上,轻轻地卧在沙发上。她双手圈着他腰,只想他能一直陪着她,这辈子都不要离开他。
等明雪醒来,才发现她抱着他腰,枕在他腿上睡着了。她已经长大了,手长脚长的,可是此刻蜷着,令他产生了一种错觉,她好似缩小了,又回到了她的孩提时代,那个留板寸,像个小男生一样的七八岁小孩子。
“夏夏,”他伸手抚了抚她的发,“夏夏,困了就回床上睡。”然后他把小圆桌上的空调遥控器拿起,调到了27度。
“小叔叔,夏夏好喜欢你啊!”她梦呓。
他就笑了。这孩子,还和几岁时一般,动不动就说喜欢他。
她就是太过依恋他了。
他本想将她抱回床上,可只走了两步,她就醒了。
他一低头,就瞧见她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滴溜溜地转,那憨模样表面瞧着娇憨实则忒坏。就像那只脾气古怪又顽劣的小白猫圣代一般。
“醒了,就下来自己走。”他抿了抿唇,憋住笑意,将她放到了地上。
盛夏“切”了一声,“就你小气!越老越小气!”
明雪莞尔:“是你太能折腾,你敢发誓,刚才没在你的那些小心眼里打坏主意?”
他的话,倒是把她惹笑了,她想假装生气都装不起来。
她没回床上,而是在光可鉴人的玉似的地砖上坐下,提议道:“小叔叔,我突然想听李斯特的《钟》!还要是小提琴版本的!”
明雪头有点大,“夏夏,现在半夜了……”
“我就想听嘛,想听嘛!这里方圆十里都没有人,不怕打扰别人的!”她是坐着的,就来揪他裤子,一边揪一边撒娇,那模样真是娇憨极了,像讨人喜欢时的圣代。
她又说,“我就喜欢看小叔叔炫技,越炫技的曲目,我就越来劲!”
明雪再度揉了揉眉心。
然后她坏心眼地笑,“嘿嘿,小叔叔,西琴是琴痴,待会你拉小提琴的《钟》,他听见了一定会技痒的,就会去弹钢琴版的《钟》,你俩同台炫技,啧啧,想想我都热血沸腾!而且重点是,能让明海这只小恶魔今夜睡不着觉!哈哈哈哈!”
她大笑起来。
他也是笑,伸手捏了捏她的脸蛋,宠溺道:“好吧,让我来满足一下你的恶趣味。”
他在心里想,能逗她开心就好。别的,又有什幺重要呢!
他这辈子,也只是想逗她开心而已。他没有什幺远大抱负,他只希望他的小姑娘每天看起来都是快快乐乐的,仅仅是这样而已。
他从琴房里拿了一把小提琴过来,他站在窗边,看着远处墨色的海与金色的圆月,正要提弓就听见了她喊他。
她轻轻地喊了声,“明雪。”
他一怔,回望她。她赤着脚,站于他身旁,夜风吹起她及腰的长发与洁白的纱裙,她给了他一个美丽到了极致的微笑。
不同于以往的那种爽朗与霸道,也没有平日的璀璨与惊艳,她只是温柔而腼腆地笑着,像一位正看着心上情人的少女,那种不胜娇羞的风情,是她从未有过,而他也从未曾见过的。
他恍惚拉下了一个音。
是一个错音。
自他从小学琴,而又在他十八岁成年后,他头一次拉错了音。
他的眼睫一颤,深海似的眼眸出现了一丝慌乱,而他整个人都变得滚烫起来。
盛夏看见,他鼻尖都红了。
真是可爱呀!
他闭上眼吸一吸气,然后开始拉琴,李斯特的《钟》,本就脱胎于帕格尼尼的《钟》,两个人,一个是小提琴里的鬼才,一个是钢琴天才,这首《钟》无论哪个版本都是炫技的神曲。
他越拉奏越激昂,在将要达到高潮时,盛夏透过月亮听见了钢琴声,正是《钟》!
这首曲子叫钟,其实就是模仿钟声,俏皮、轻快、欢乐,拥挤、高昂、激烈、尖锐,激越,就像无数只钟纷纷摇了起来,撞了起来。
她甚至已经听见了楼下明海“啪、啪、啪”关紧窗户的声音,她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今天的不快,一扫而空。
现在,她很快乐,因为有明雪在她身边。
而他还是那幺好,可以包容她的一切任性与癫狂。
不同于钢琴的圆润与华丽,小提琴版本的钟是十分尖锐的,但明雪可化腐朽为神奇的神鬼皆惊的技艺,将一曲《钟》拉奏得激情澎湃,而不显刺穿耳膜的尖锐,他仅仅是保留了锐,而去掉了尖音,尖音区是激越的震颤,拉得一张琴弓令人眼花缭乱,而楼下的钢琴声也是高潮迭起,俩人你追我赶,将这曲《钟》演绎成了传奇。
“用变奏的手法淋漓尽致地发挥了华丽的演奏技巧和钟声的效果。太神奇!太美妙了!”盛夏吸了吸鼻子道:“小叔叔,我后悔了!我后悔死了,怎幺就没跟你学琴呢?!”
一曲奏完,他笑着拿琴弓挑起她美艳又风情的脸蛋,她这双眼睛是会发光的,是两粒烨烨生辉的钻石;看得出来,她的确很喜欢音乐。他轻嗤:“怎幺?现在后悔了?太迟了!现在再学,学不动了。”
门没有锁,只是虚掩。明海本想敲门,求求小叔叔放过自己,但一敲,门就开了。看到的就是那幺一幕——俊美的盛年男子用琴弓挑起了少女的下巴,而美丽的少女匍匐在男子的脚下,洁白的纱裙和她乌黑的发铺了一地,而少女看着男子的眼睛美得惊人,她是那幺虔诚地看着眼前的男子啊……
“咳咳咳,我来的是不是不是时候?……”明海见小叔已经看了过来,硬着头皮说了下去。
盛夏站了起来,斜睨了他一眼,“噢,小弟弟你睡不着吗?”
“没有没有!我睡得香得很,雷打都听不见!”然后,他滚也似地跑了。
盛夏啧了一声,“小叔叔,你小侄子还真是怕你呀!”
明雪笑出了一对甜酒窝:“明明他怕的是你。”
“好了,别闹他了,让他睡吧。他时差还没倒过来,加上失恋,什幺都是硬扛着,你就高擡贵手放过他吧!”
盛夏嘿嘿笑,“既然小叔叔开到声,我就饶他狗命。”
明雪无奈地摇了摇头,他又揉了揉她的发,说,“夏夏,以后有事别往心里去。把事情说出来,我们一起解决。而且解决事情的方法不止一种,你也别走了歧路。夏夏……小叔叔一直在。”
“夏夏,晚安了。”
“小叔叔,晚安。”她站在门边看着他离去,可是到底没忍住嗫嚅道:“小叔叔,我喜欢你!”
明雪一怔,脚步只停了一瞬,又继续朝前走去。
盛夏的脸色有点白,她直觉,他是听见了她的话的,只不过他装作没听见罢了。当看不见他了,她的心又变得失落。
她的小叔叔那幺好啊!她不准任何女人抢走他!
她一定要得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