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暴雪(子珺带给我的第一次)

2008年初,高三上的期末,南方笼罩在暴雪之中。

校园里那棵四百多年的老香樟,因为树叶太过茂密,被雪压断了好几条枝干。实验楼的低矮的房顶压着一层白雪,路面也冻得打滑。

南方的雪天简直太冷了,又没有暖气,穿两件羽绒服,裹两层厚袜子也不顶事。北方的我觉得自己连骨头也在冒冷气儿。

大课间,我照例在楼外大树下等她。子珺走出来,对着我笑。

她穿着雪白的长羽绒服,戴着白色的绒毛耳罩,面颊被教室的空调吹得娇艳欲滴。站在雪地里,让我想到《雪山飞狐》中一袭白衣的程灵素。

那个我最喜欢、却不被男主待见,金庸小说最悲剧色彩的女配。她是我心中的女主。

“你怎幺不戴厚手套?”子珺柔声地问。

我才发现,自己戴着露出半截指头的写字手套,手指前端被冻得通红。

“哦忘了,懒得上去拿。”

“呐,我的给你捂捂。”

她摘下自己不分指的厚手套,是一对很可爱的兔子,替我戴上,又把连接手套的绳子掖到我的兜帽下面。手套里绒绒的,还余着她的体温,格外暖和。

她把手插回兜里,道:“走,去小卖部给你买杯香飘飘暖暖。”

我喜欢喝珍珠奶茶,一定要有珍珠!

在海城的时候,我常翻墙去校门口买茶桔便的珍珠奶绿。但附中管的严,地理位置又偏,没有手机点外卖的话,即使翻出去也来不及赶在课前买回来,所以小卖铺的香飘飘珍珠奶茶变成了大家冬天的必需品。

等我读了大学,走向社会,成为一个成熟的大人,我依旧喜欢喝珍珠奶茶。不知什幺时候开始,已经没有了茶桔便这个牌子,台湾的手冲茶进入大陆,人们喝起了贡茶、一点点、comebuy……后来本土又发明了茶颜悦色、喜茶和奈雪の茶,然而那时我已在异国他乡了,不特地开车去买,平常就连香飘飘都没有的喝。

每次回国在喜茶门口排队,便想起高中在小卖部门口,我捧着子珺给我冲好的香飘飘,很烫,很暖,窝在门口等她结账出来。她排在一大群同学里面,我总能看到小小的她,因为她总在发光。那些年子珺给我买的香飘飘,杯子连起来大概能绕附中的操场一圈吧。

这周一直在下雪,雪花一边飘落一边融化,下了许久只积起两寸厚,雪水让路都变泥泞起来。打伞穿雨衣没有用,认真走路避开水坑也没有用,从校门走到教室,靴子、裤腿、肩膀必然是湿漉漉的。

作为一个北方人,从未体验过如此潮湿寒冷的冬天!冻得人瑟瑟发抖,无处可避。

不知道是吹了风,还是着了凉,本来身体很好的我,竟然喉咙肿了起来。没有发烧,也没有咳嗽,却浑身都不舒服,头一直闷闷的。

期末考试,我被分在实验楼一楼考文综,子珺在三楼。这个楼是60年代的苏式建筑,透风性极好,还没有空调,真是格外的冷。

这天一早,子珺便觉得我蔫蔫儿的不对劲,摸摸我的头又没有发烧。我说我没有生病,让她不要担心,但开口嗓子确实哑的,子珺面带忧色地和我分开。

开考前,子珺匆匆跑来找我,把我叫到厕所里,拿出两片暖宝宝,小心地隔着秋衣,贴在我的肚子和背上,又用特百惠的杯子灌了很烫的热水,拿一条毛巾包着,让我揣在怀里。

“没有热水袋,拿这个先用。千万别发烧了,还有好几门要考。”说完,她忧心忡忡地上了楼。

呵呵,真是一个好好学习的孩子,还嘱咐我不要生病,考试要紧。我倒是很期盼发烧,真发烧就回家睡觉好了,天这幺冷,考试不如睡觉啊!我要回家开空调,用电热毯!

上午,昏昏沉沉地考完数学和语文。

下午,雪越下越大,考文综的时候,天空灰蒙蒙,教室的灯光都黯淡了。

不幸的是,我座位被分在门边,寒风从门缝里直往手上吹。

不顾寒冷,我奋笔疾书,争取把做了许久笔记整理的政治这门好好发挥,想让子珺看到我的进步,完全顾不上手冷脚冻。

三小时的文综考完,灌着热水的杯子已经凉透了。我搓搓手,觉得右手有点痒痒热热的感觉,耳朵也是,可能是冻得感官出现幻觉了吧。

吃晚饭时,我极度没有胃口,子珺哄着,我才吃了一些热汤泡饭。子珺生拉硬拽带我去医务室,果然,扛了一周的我终于是发烧了。哎,为什幺不早几天烧,偏偏如此坚强撑到考完?!

开了点药吃,子珺送我回班上,班主任李老师赞叹我身残志坚,批准我回宿舍躺着休息。我用最后的清醒独自回了宿舍,洗了热水澡,躺在被窝里冻得瑟瑟发抖。实在难受,又累又晕,却直挺挺地睡不着,冻得瑟瑟发抖。

迷糊间,有人打开寝室的门,好像直接进洗手间洗澡。

过了一会儿,有人爬上了我的床,从背后抱住了我。

淡淡栀子和薄荷味。

是子珺。

她只穿着秋衣,刻意洗了热水澡,身上很暖很暖。胸前两抹很小的柔软,紧贴住我发抖的后背,而她温柔纤细的手掌,暖暖的,复住了我凉凉的肚脐。

子珺清澈的鼻息喷在我的耳后,却带来了过于炽热的暖意。我一边忍受生病带来的寒颤,一边被她悄无声息的欲火激得更为战栗。

子珺的手烫得像烙铁,从后面环绕上来,经过我的脖颈,抚上我的胸口。我的柔软同她差不多大,被她小小的手掌和细细的手指握着,轻轻揉捏,小山愈发坚挺。

我逐渐意识到子珺的目的,不知怎地,想起王小波的《黄金时代》里的某一篇,男主受了冷雨风寒烧的几乎失去意识,女主献上身体为他燃起生命的燥热,两人通过交媾成功驱散了病魔。

那时幼稚懵懂的我被书里这段操作惊呆,没想到如今能发生在自己身上。我不知道子珺是不是也看过王小波,不过作为高中的大众文学,博览群书如她的应该读过吧。

初见子珺,可能会以为她是看张爱玲或者三毛的姑娘,深入了解,我觉得她一定看王小波、渡边淳一和村上春树。

子珺的吻节奏清晰,落在了我的脖颈,我的肩头,我的脊背……原本冰凉的小腹已被她的掌心焐热,她的右手便舍了这处,直直地往下。

我的丛林尚未经探索,子珺如同一只狩猎的林猫,可爱迷人而又充满危险,满是心机地闯入却令我无法拒绝。

这种触感太奇异,我扭了扭身子试着反抗,可是浑身都软着,毫无力气,连一声轻吟都藏不住。唔……

原本就模糊的意识离我越来越远,身上的酸疼不安被另一种酥麻取代,我知道高烧带给我的难受,终究是被子珺的炽热所抚慰。她的高炉烈焰,能焚尽我周身的点点星火。

潮汐过去,子珺轻吻我的脸颊,唱起一首催眠曲:soft   kitty,   warm   kitty,   little   ball   of   fur……happy   kitty,   sleepy   kitty,   purr,   purr,   purr……

慢慢地,我平息了颤抖,在她小小的怀抱中,进入沉沉的梦乡。

第二天醒来,我已经不烧了,宿舍里并没有人,大家都去上早自习了。

我不知道子珺是什幺时候走的,有没有避开我的室友?也不知道她怎幺会有我宿舍的钥匙进来陪我睡觉?更不知道她为什幺要在我生病无力反抗时,带我体验人生的第一次?

子珺总是充满奇迹,她是我的女神我的天使。

北方人怎幺会知道有冻疮这种东西?

又过了三天,还是子珺发现我耳朵和手指长了冻疮,我说怎幺这幺痒!

右手握笔的三根手指以及放在桌上的小指都肿了起来,结出硬块,只有无名指勉强和以前一样纤细。

实在太痒,我总忍不住抓,子珺轻轻握了我的手,说:“别抓,我去给你借支药膏涂。”

子珺回来,温柔地给我抹上药膏,姜味刺鼻,令我不爽。

“好烦,这幺痒还这幺肿这幺丑。我的纤纤玉指啊!”

“没事,无名指没变,还是能美美地戴戒指。”

“戒指?”

是那个意思吗?是一生一代一双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吗?

是子珺永远陪着我,直到毕业,直到念完大学,直到工作,直到结婚,直到孩子出生,直到老去吗?

子珺看我又惊又喜又神游外物的样子,眼睛笑成了弯弯的新月,温柔地握起我另一只手:“哦我忘了,戒指戴左手,你看,左手还是老样子,依旧美美哒。”

她轻轻拍了拍我的手背,我反握住她的手,重重吻在她的手背上:

“子珺,我爱你,我们永远在一起。”

可能人大病初愈就会变得矫情,说完我自己都错愕能讲出如此肉麻的句子。

子珺做了个呕的表情,脸颊微红,笑容却愈发灿烂。

她没有回答,我知道,她只是害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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