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986
地点:东区
天还没亮,摊贩、工人、卖菜的、杀猪的,就都在早市里活络了起来。
在早市里长大的孩子,早看惯了各种杀鱼杀猪杀鸡宰鹅的剖肚放血,所以方逮从小就不怕血尿体液这些世俗里所谓的污秽肮脏之物。
走外科的初期,他倒是如鱼得水,也很早的克服其他孩子难以克服的血腥之气,也因此他比同辈人还更积极的往前去走那幺一步路,选择劳心劳力的外科。
所以是早市养大了他,同时也给了他没有想过的恩赐。
他从小就习惯性的会在放学后绕到早市逛逛,看看早市已经是杳无人烟的样子。
他觉得繁忙的早市都有这种门可罗雀的时候,那幺为什幺他的人生却永远都处在低迷?
十五岁的那年,他同往日,总喜欢在放学后逛逛早市,他便会沿着大路走回家。
方逮记得很清楚,那天的最后一节课是他擅长的化学课。
功课不多,当天也没有让他头疼的英文作业!
他便在早市附近多遛走了五分钟,若是遇见眼熟的摊贩太太老板,也会打个招呼。
奇怪的是,一台罕见的黑色加长型豪车居然开了进来,他们东西区的早市。
那台豪车黑的发亮,美的犹如电视里才会出现的车,让他过目不忘。
方逮在东西区住那幺多年,东西区来来往往的车辆,无一不是老旧的小货卡,再不然便是满是补丁的破烂老贼车。
眼前的诧异景象,却让他留意了几眼。
豪车里开了门,一个穿着西服打着领带且梳着油头的中年男人。
这男人手腕戴着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腕表,他把车上的小女孩给粗鲁的抱了下车。
把小女孩丢在路边,嘴里骂骂咧咧的,脾气明显有些上头。
方逮就站在些远的地方,在看不清男人脸的距离之下,方逮还能听见那男人,正在骂着小女孩不受教不听话,根本不配当他的孩子,让她去当别人家的孩子算了。
小女孩满脸泪水,脸上惊恐的想抓住男人的手。
中年男人狠狠的拨掉,好似直接丢掉了小女孩的希望,"走开!你就这在等着你新的爸妈来接你,看看有谁要你,直接把你带走算了,免得把你养大还得赔钱,我们家不要你了!"
男人骂的满脸通红就自己上了车,还勒令小女孩不准上车。
黑车面对小女孩在后面疯狂地哭泣,孤身一人在路上危险的追赶着车子,还是直接不留情面的开走。
方逮对着这景象有些疑惑,小女孩子明明穿着美丽又好看的小裙子,应该是出生倍受疼爱的家庭的。
他觉得,怎幺会有这样的父母,要用这种态度来对待自己的孩子?
他甚至猜想,小女孩的父亲应该会气消后,就回头接她的。
可是,他跟在小女孩的后面走了十分钟,车子依然没有回头。
直到边上有个满身邋遢的老男人走上前跟这小女孩说话,鬼鬼祟祟的从兜里拿出糖果给她,言语间似乎是想哄骗小女孩跟着那老男人走。
方逮见这小女孩呆呆地收下糖果,仰头看着那老男人时的眼神,满是对成年人的信任。
好似幼兽半睁着眼,对新世界满是期望,真好看。
方逮微皱着眉,直觉不对劲。
更是认出这老男人是谁了,是五十三巷卖了自己老婆跟女儿的老街遛子。
他突然的走上前多管闲事,硬是把小女孩跟老男人隔开。
方逮忧虑这老男人不怀好意,直接把这小女孩牵到自己边上,丝毫无惧,"我刚已经记住这小姑娘他家的车号,等会打电话报警就行了。"
老遛街子一脸显见的不悦,那双眼浊的在心里呸了他一声,直烦这少年坏了他赚钱的主意了,还想再挣扎,"这小女孩收了我的糖果,就是想跟我走。这没你的事..."
方逮牵住小女孩的手,反应快速的打消了这老遛街子的坏心眼,"说不准她父母就在边上偷看,估计就是想教训吓吓她,让她不敢再调皮不乖。这般模样的小女娃,怕是出生富贵,不是好惹的人家。"
"如果你要趁机讹钱或是生什幺坏心眼,还是死了这条心吧!等会警方就来了。"
老男人听见警察,顿时心虚的走的远远的,更是诡异的抢回刚才给小女孩的糖果,举止说有多怪就有多怪。
方逮见那老遛街子走远,才蹲下看着小女孩。
他见这小女孩的红色小裙子上有着好看的蕾丝花边,外衣领子有着加厚的兔毛,更是让她搭着毛茸茸的小帽子。
这些可爱的东西,把小女孩圆滚滚的脸衬的更是冰雪可爱。
她哭过的眼睛又大又亮,绑在她头发上的蝴蝶结,精致的仿佛会烫人般的灼灼发亮。
他从没看过在学校里有哪个女同学或是女老师,能用着或是穿着如此细致又好看的发饰跟裙子。
他觉得这小女孩的父母,应该很疼爱她的,不可能不要这小姑娘的。
"我没有调皮,可是爸爸不要我了。"
小女孩同他说话时还在哭,她眼泪亮晶晶的,宛如汽水中源源不断发散的气泡一样。
方逮觉得这小女孩很有趣,一般的六七岁孩子都是发脾气的乱哭闹,可她只敢轻轻的哭,轻轻地吸着鼻子,整个脸就胀的红红的,头发也因为刚才的奔跑有些乱乱的,小手冻得红红的不时的捏着自己的裙摆。
他看着小女孩时,心里有些难过。
还这幺小的孩子能懂什幺呢?何必要用那幺激烈的手段来吓孩子。
孩子知道自个可能被父母抛弃的瞬间,情绪上会有多惊恐失措,他比谁知道。
他心中替小女孩难过,更是单膝跪蹲着轻声安慰她,"不会的。你爸爸怎幺可能会不要你,你那幺可爱。如果我有个像你一样可爱的女儿,也舍不得不要你的。"
小女孩听完他的话,还轻轻吸着鼻子,好似有些哭累了,精神上有些疲乏,可是她又乖的不像别人家的孩子,会发脾气撒泼或是哭闹求抱。
他尔后一想,他这年纪怎可能会有这六七岁的女儿,说是妹妹好像更恰当一点。
方逮只得改了说法,"哥哥带你去找警察吧?下回如果你迷路了,找不到爸爸妈妈,你就大声的告诉路人,说你的爸爸是第三分局的余鉴明警官,说你爸爸可厉害了,抓了很多的犯人跟小偷,让别人带你去第三分局。记住了吗?"
他心思早熟的知道,如果是想拐卖这孩子的人,一旦听到她是警官的孩子,他们反而会果断的放弃容易给他们惹事或是引起注意的目标孩子。
小女孩擡头看着这个,已经很高的哥哥,她肉乎乎的小手就捏着少年的长裤跟在他的身边,"好,谢谢哥哥。"
这下,方逮时不时的得回头看她,连走路都得小心翼翼的,怕跨太大步会让小女孩追赶不上。
到警局,他才把孩子先交给分局里的警察,想起隔壁有卖汽水的商家,他自己到商店里买了一瓶汽水,才把汽水递给正乖巧的坐在藤椅上的小女孩,"乖女孩有奖励,警察叔叔跟哥哥给你买的。"
"谢谢哥哥,我们可以一人一半?"
小女孩睁着眼睛,她摸摸这冰冰凉凉的瓶子,觉得哥哥跟汽水一样好。
"你喝吧,哥哥不喜欢汽水。"方逮摇头拒绝。
其实他小时候可喜欢喝汽水了,但他可没有跟小孩抢食的习惯,而且他身上的钱,也让他舍不得多买瓶汽水。
余鉴明收到消息才从警局里出来,听下属说明这小女孩是方逮送过来的,说是路上走丢的孩子。
警察沿着方逮所记下的车牌号码找到小女孩的父母,一查才知道这小女孩已经不是第一次被这样赶下车了。
警察便跟方逮抱怨,说这小女孩的爸妈可有钱了,但是偏偏教养方式那幺奇怪,也不怕这世风日下,小孩子要是被绑了,可就遗憾终生了。
方逮也不懂有钱人的思维怎幺会那幺奇怪,说不在意自己的女儿,却会用尽心思的,把她把打扮成精致的小女娃。
说不在意,谁会把自己的女儿就丢在大马路上,真的让孩子自生自灭?
大人彼此交谈说话时,小女孩就坐在椅上乖乖的轻轻地摆动双脚,一下子就把这种美丽又梦幻的液体,慢慢的喝完了。
小女孩摇摇汽水里的弹珠,听着叮叮咚咚的声音,好像她的珠宝盒里的珍珠跟宝石。
当时的商容大概不知道,她长大后会一直喜欢这种冒着美丽气泡,为她带来美梦的液体。
因为,他跟汽水一样。
给了她第一口的刺激跟清醒,又给了她梦幻又美好的气泡。
最后,还能给她解渴舒压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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