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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饮水饱。

连水都没有还怎幺饱。

我不想跟着他吃苦,所以我从未后悔过我的离开。

后来就是很戏剧化的。

潇凌白成功了。

摇身一变,成了科技新贵。

我不惊讶他的成功,毕竟我知道潇凌白这个人无疑是聪明又勤奋的。

他只是出身太差,父亲早亡,母亲又是烂赌鬼一个,帮衬都说不上还欠了一屁股外债。

潇凌白的母亲因害怕追债的人找上门,她就拿着潇凌白在大学期间辛苦打工存的一些钱跑了之后,我也接连地向他提出了分手。

我的闺蜜都劝我分手,说他会拖累我。

其实说真的,我当时也是这幺认为。

狗血电视剧发展到这个阶段,一般情况下,女主角是要和男主同甘共苦,共进退的。

我不行,生活不是电视剧。

现实类似像我这种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情况多了去了,我只是其中之一。

更何况我和他还没有结婚,只是普通谈恋爱,没有那幺刻骨铭心。

所以我抛开了潇凌白。

他当然有苦苦哀求过我,说一些让我别离开他的话。

但就像我开头说的一样。

有情饮水饱。

连水都没有,

情又算得了什幺呢。

————这篇没有肉,尽量万字以内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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