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6章 总决赛之夜2!

不过现在见识到了那位吴导的点石成金之术,跟在他后面模仿抄袭就行了,毕竟真正值钱的主要是脑洞跟创意,这些见识到了,其实也并不难模仿,至少现在不少同行都是这样以为的,觉得他们自己搞也不会比吴明轩那边差上太多,吴明轩赚得,他们为什么赚不得?

因为今晚是正式演唱会的方式,所以是把整个体育馆直接坐满,据说是有两万人,跟圈内顶尖歌手开演唱会时都没太大区别了,能直接坐满还是最低5000一张的门票,这也在侧面证明了创造101这档节目的火爆,让即将成团出道的火箭少女备受期待。

杜华这边是跟韩庚一起坐在明星区域,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是进行了一些分区的,圈内同行是一个区域,亲友团是一个区域,创造营其他成员跟一些工作人员是另外一个区域,其他的才是大众跟媒体区域。

杜华这一次的收获可不差,她都没想到孟美岐跟刘些宁会这么好拿下,不过她也知道这样的做法很得罪人,所以她现在也有些拿不准,毕竟韩庚那次就已经是把完美跟傻帽得罪的有些狠了,直到现在依然没有解除封杀令的意思。

“老韩,你觉得美岐她们会成功出道吗?”

“不好说,就实力来说是完全没问题的,人气也一直都还可以,近乎是卡位吧。”

所谓的卡位出道,就是指的10到13名之间的这几个位置,正常情况下这几个位置都不会有太大的差别,背后要是有人推一把,出道的概率很高,不过火箭娱乐这样的模式,除了完美旗下的相关经纪公司外,谁会帮这个忙,那不是给他人做嫁衣是什么?

鹅厂原版是保留了原本经纪公司的合约,只是会签一份优先的短期合约,基本上是定的两年,所以是给选秀综艺出道的偶像团体埋下了很多隐患。

例如成员资源分配不均,不同成员之间在人气跟收入资源上差距过大,空有一个女团的名字,实际上却是各自发展,连最基本的音乐专辑演唱会都近乎没有,是一点都没展示出女团应有的味道,近乎就是借着女团的名义炒流量带新人。

所以玩到最后,女团是出来一个糊一个,也就少数几个资源不错人设讨喜的成员能成功出圈,但也不算是真正的女团爱豆,连张专辑都没有,也没什么叫得出名字的音乐作品,算个毛线的女团爱豆,女团爱豆的门槛还没低到这样的程度。

吴明轩这版就不一样了,甭管你之前是什么经纪公司,一旦成功出道,都必须当场签署专门的经纪合约,之前的经纪合约按报名参赛时候的约定解约金直接解约,要么不参加,要么就按我的规矩来,我可有没帮别人培养新人的义务。

也正因为熟知这些内幕,杜华他们才不会让刘些宁跟孟美岐成功出道,真要出现焦灼情况,甚至会砸钱给其他人刷票,故意把刘些宁跟孟美岐刷下来,打从一开始就没想过会让她们成为火箭少女。

韩庚是真觉得刘些宁条件很不错,在舞蹈跟基本功方面是比很多职业女团都厉害,长相外形也不差,按理说那位吴乾爹没道理会放过才对,这可是女团界的刘亦菲(跟刘亦菲有些神似),所以在得知杜华连刘些宁都成功签下时,他也非常吃惊。

孟美岐的实力也很强,完全不输刘些宁,只是外形上并不出众,所以可能是没入那位乾爹的法眼,毕竟明白人都很清楚,火箭少女只是别人的后宫团玩物而已。

杜华这边的方案自然是两人都没能成功出道,然后就掏违约金跟傻帽那边解约,一开始他们乐华不冒头,解约成功后,他们再跳出来跟两人签约,这样明眼人虽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在场面上说得过去,并没有直接撕破脸。

反正人留在国内不回去了,你解约不解约都一样,有他们在背后支持,官司方面并不麻烦,国内可不认国外的卖身契,他们所谓的赔钱也是按国内的标准赔,一个人才几百万而已,并不贵。

如果成团出道了,那就有点麻烦了,虽然也能拿意向合同打官司,影响孟美岐跟刘些宁在火箭少女内部的地位人缘,但这样很容易跟各方撕破脸,有些得不偿失。

除非是那些什么都不懂的练习生跟他们家里人把违约金用掉了,还不上,火箭娱乐那边也不愿意出手帮忙,想要杀鸡儆猴,那才会有机会了,反正操作空间不大,杜华根本就没打算这样顺其自然,既然签了意向合同那就是他们乐华的人。

龙丹妮这边也是一样,要不是杨超越陈意涵这些想都不想直接就回绝了,她其实是对杨超越最感兴趣的,甚至可以开出很高的价格,这可是在杨超越中彩票之前。

中彩票之后那就彻底没戏了,别人光是这一次的618短期代言,实际到手的就有上千万,商业价值已经彻底开发出来了,而且根据她这边得到的消息,下一季的跑男杨超越很有可能会顶李沁的班。

杨超越很明显是非常受吴明轩的重视,搞不好本身也是他的心头好,所以挖角不现实,真要论财力跟实力,圈内还真没谁比得过,他们也就只能打些边缘人的主意。

以吴明轩为首的评委团是很快入座,依然是女团发起人加三大导师的模式,不过这一次他们只负责在每一轮表演结束后进行自己的专业点评,是没有任何投票权的,而且他们的投票本身也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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