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3章 愚者的智慧

圣域东面山脚下的大胸弟是珀尔修斯,现任阿戈斯女王安德洛墨达的丈夫,简称王的男人。

在罗素离开之后,一家四口便过上了衣食不愁的富裕生活。

珀尔修斯除外。

作为宙斯的儿子,太阳神、战神的弟弟,他身世显赫,在阿戈斯只有他欺负别人,别人笑着被他欺负的份儿。

混吃等死的日子十分枯燥,经历过一次紧张刺激的冒险,珀尔修斯无法适应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安逸生活。

还有,不知是婚姻使爱情变质的缘故,还是宙斯的血脉作祟,才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蜜月期都没过去,珀尔修斯就觉得老婆不香了。

世界那么大,他想出去溜达溜达,最好是在罗素身边。

没错,这孩子想哥哥了。

在罗素声音传遍世界的第一时间,珀尔修斯便穿上羽鞋,想要直奔圣域和大哥见面。

没能成功,被安德洛墨达女王阻拦。

女王的意思很简单,太阳神是阿戈斯城邦的信仰,珀尔修斯可以去圣域,但必须带上一支仪仗队,以示对信仰的尊重。

珀尔修斯排斥这种安排,害怕会因此和罗素的关系变得疏远,受智商限制,他无法将潜在想法表达出来,捂着耳朵摇头,一个劲儿说着不听不听。

无奈之下,女王使出对宙斯血脉的必杀大招,拉着珀尔修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点在卧室。

效果出类拔萃,但持续时间太短,最终的结果是女王沉默,珀尔修斯一个人走出了卧室。

也因此,珀尔修斯耽误了一些时间,没能最快赶到圣域。

也不能说慢,他有羽鞋可以飞行,还是第一个赶到圣域的人。

望着蔓延而上,不见尽头的石阶,珀尔修斯双目微眯,谨记罗素的教导,踏着羽鞋直飞天空。

罗素:珀尔修斯,你要记住,能花钱解决的事,就不要动脑子,能秀肌肉解决的事,更不要动脑子。

罗素的意思是,不怕别人动脑子,就怕珀尔修斯动脑子。

珀尔修斯动了下脑子,参照罗素的日常,理解为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

他有羽鞋,为什么要用脚爬台阶?

啪叽!

一声闷响,珀尔修斯呈太字型趴在地上,身躯沉重仿佛压着一块巨石。

羽鞋无法承受珀尔修斯现在的体重,这让他十分后悔,奋力站起身后,想念王宫花园里养着的黑色天马。

他寻思着天马速度不输羽鞋,天赋是抗压能力极其强大,如果是它,肯定能承受这股不能承受的重量。

现在说这些已经晚了,珀尔修斯遥望山巅尽头处,咬牙迈出第一步。

行走之间,步履艰难,豆大汗水顺着脸颊流淌,好似落石般打在台阶上。

老实人有一个优点或缺点,死心眼、一根筋,脾气倔到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他扛着强大压力,一次次抬脚,缓缓挪向十二宫的第一宫——白羊宫。

……

太阳神殿中,艾娥挥手撒开一面水镜,看着大口喘息却不知放弃为何物的珀尔修斯,面露些许钦佩。

那感觉她尝试过,一般人别说顶着压力前进,忍耐都做不到。

“罗素,试练的难度是不是太高了?”

艾娥颇为担忧:“珀尔修斯是半人半神,身体天赋远超普通人,他都步履维艰,其他人能通过考验吗?”

“不,针对每个人施加的压力都不一样,我要的是不屈的信念和意志,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身板。”

罗素说完,补上一句:“还有,珀尔修斯身上的压力,是我施加在你身上的十倍。”

“十倍!?”

艾娥更加惊讶了:“什么意思,是珀尔修斯的身体素质太强,压力不够无法检测他的毅力,还是你纯粹想要刁难他?”

“纯粹刁难他!”

罗素叹了口气:“圣斗士是高危工种,说不定哪天人就没了,我可不想害那什么公主守寡。守寡也就算了,要是她生出一个半人半神,还是珀尔修斯的兄弟,那才真叫糟糕。”

是吗,我怎么就是不信呢!

艾娥自动忽略荤段子,认为罗素不想要珀尔修斯,是因为他智商有限,成为黄金圣斗士会制造很多笑料,导致圣斗士集体风评被害。

“所以,他一点可能都没有?”

“我可没这么说,只要他能爬上来,并得到一件圣衣的认可,他就能成为一名为爱与正义而战的圣斗士。”

“……”

看着满身黑气乱飙的罗素,艾娥只觉浑身难受。

两人正说着,水镜中的珀尔修斯踉跄倒地,身躯重重扑倒,他几次挣扎用力,都没能爬起来。

“结束了……”

罗素微微摇头,抬手点在半空,欲要将瘫倒的珀尔修斯从白羊宫直接拉到太阳神殿。

水镜中,珀尔修斯发出不明意味的低吼,全身肌肉绷紧,脖颈血管贲张,两条手臂膨胀一圈,硬生生凭借蛮力爬了起来。

罗素放在半空的手停顿,缓缓放回原位,小声道:“扛不住就开挂……不愧是泰坦的后裔,血脉天赋真是惊人。”

艾娥没有听到罗素的话,观看水镜中重新爬起来的珀尔修斯,默默为其加油,希望他证明自己,并战胜黑暗势力的打压。

视线中,珀尔修斯爬起之后,仿佛适应了强大压力,先是步履蹒跚缓步在石阶上移动,然后拾阶而上越走越快,最后整个人健步如飞。

他身躯轻若无物,一次抬脚可以横跨十余个台阶,飞一般跑过了金牛宫,朝双子宫快速移动。

只要罗素不再刁难,珀尔修斯抵达太阳神殿,也就是几分钟的事情。

“这是怎么回事?”

艾娥惊讶回头,询问道:“是他半人半神的血脉潜力惊人,面对压力突破了自身极限?”

“不,这是小宇宙的力量。”

“?”

……

“大哥,我来看你了。”

٩(ˊꇴˋ)و≡=-

五分钟后,珀尔修斯冲进太阳神殿,一路小跑朝罗素扑了过去。

嗤啦!

他双脚急刹车,半途停下脚步,转身朝艾娥跑了过去。

“艾娥女神,我来看你了。”

“……”x2

罗素:不愧是宙斯的儿子,跟他一个德行。

艾娥:不愧是罗素的弟弟,跟他一个德行。

“艾娥女神,你身上这件金色铠甲真好看,是从哪里找到的宝藏,我也好想要一件。”

珀尔修斯瞪圆双目,眼眸映照金色,羡慕地直咽口水。

“这是黄金圣衣,就在你头顶。”

艾娥指着大殿上方悬浮着的十二件黄金圣衣,忍不住疑惑道:“关于黄金圣衣以及圣斗士,所有人都听到了你大哥的传音,怎么你会不知道?”

珀尔修斯抬头看着天花板,嘴巴张得老大,十二件黄金圣衣环绕,看得他热血沸腾,艾娥瞬间就不香了。

半晌后,珀尔修斯嗖一下冲到罗素身前,一个飞扑朝其压去。

地面窜出黑色大手,凌空抓住珀尔修斯的脚腕,抡成铁锤连续摔砸十余次,才将其扔在地上。

珀尔修斯身板强悍,起身后抹掉鼻血,凑到罗素身边:“大哥,你有这么多漂亮的盔甲,怎么不早说?”

“我说了!”

“骗人。”

“在圣域建立的时候我就说了,只是你没听到而已。”

罗素撇撇嘴,估摸着是那段话句子太长,珀尔修斯只听到了前面一部分,后面全当成了耳边风。

同时,心里还有点小感动,傻弟弟上山不是为了圣衣,而是为了见他一面。

虽说看到艾娥的时候,他这个大哥就被抛到了九霄云外,但这也不能怪珀尔修斯,毕竟出发点是好的。

都是宙斯的锅,要不是他把好色刻入基因,珀尔修斯也不会看到美女就走不动道。

“大哥,我要一件铠甲。”

“你自己不是有一件吗?”

罗素记得冒险的时候,珀尔修斯连续五天捡到物件宝物,其中就有一件银鳞胸甲。

珀尔修斯闻言点头,从腰上摸出魔法口袋,当着罗素的面,取出胸甲朝太阳神殿外远远扔了出去。

“现在没了。”

“……”x2

这算什么,愚者的智慧?

罗素无言以对,要不是知道珀尔修斯没脑子,肯定会认为他和宙斯一样没脸没皮。

艾娥无言以对,要不是知道珀尔修斯没脑子,肯定会认为他和罗素一样没脸没皮。

“大哥,我要一件铠甲,行不行,你倒是说话呀!”

“这里没有没有铠甲,只有十二件黄金圣衣。”罗素纠正道。

“那我就要一件黄金圣衣……”

面对罗素,珀尔修斯从不客气,仰头看了半天,发现每个都想要,最终指着狮子座的黄金圣衣:“这头狮子好威武,就要他了。”

“不,你是宙斯之子,应该选牛,金牛座更适合你。”

罗素话刚说完,狮子座黄金圣衣骤然放光,从半空落下,静静悬浮在珀尔修斯身前。

这是一头通体黄金,由圣衣部件组合而成的黄金狮子,威严亦不失华丽。

罗素:(눈_눈)

很糟,要不是他压着,狮子座黄金圣衣已经自动解体穿戴在了珀尔修斯身上。

某一个瞬间,罗素觉得宙斯不止把好色刻在了基因里,还有他龙·宙斯·傲天的命格。

“大哥,你真好。”

珀尔修斯泪眼汪汪,抱着狮子座黄金圣衣,将鼻涕眼泪往上抹,按照生物习性,这是在划分地盘。

画面太辣眼,罗素一想到这玩意儿就是自己的圣斗士,就一阵不可直视。

“别高兴得太早,想穿上黄金圣衣,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

罗素抬手微微一勾,珀尔修斯脸颊划破血痕,一滴鲜血漂浮半空,飞快生长膨胀成肉球。

在珀尔修斯目瞪口呆中,肉球收缩,变成他本人的模样,整张脸毫无区别。

黄金狮子解体,圣衣固件化作金色光束涌向珀尔修斯的复制体,整整齐齐穿戴在其身上。

金色光芒收敛,复制体被黄金圣衣包裹严严实实,头盔下阴影浓重,遮住大半面庞,整张脸仅能看清鼻子以下的部位。

“这就是你的考验,想要穿上狮子座的黄金圣衣,方法很简单,征服它就行了。”

罗素翘着二郎腿,双手搭在身前,一副幕后大佬的架势。

“大哥,不对呀!”

珀尔修斯愕然收回视线,指着复制体道:“这个人……他没有小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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