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雪如

沈清秋在与沈月华和好后便回屋整装待发,沈长老那边也得到了沈清秋即将进京的消息,为此她失眠好久,直到临出发前才把沈清秋叫到自己跟前进行了一次密谈。

密谈的内容无人能够得知。无论是沈长老还是沈清秋,二人都对此闭口不言。

不过也是在密谈后,沈清秋得了凝香的卖身契,从此凝香彻底成了她的人。而沈长老也将沈清秋与沈月华的名字递到了官府,提前结了婚契。

不过身份不再是入赘的身份,等到了年纪,沈月华将嫁予沈清秋为夫。但沈长老与沈清秋也有约定,在沈月华没有诞下女儿之前,在沈家内部她还是赘妻的身份,而沈家之后所有家财也必须只能由沈月华的子嗣继承。

沈清秋对此自然没有丝毫异议。

而时间如白马过隙,转瞬即逝。很快,便到了沈清秋即将启程的日子。

在离开的时候沈长老并没有相送,沈月华也因为沈家生意没有在场,前来相送的只有一个小厮。

临近年底,虽说江台府冬暖夏凉,可好巧不巧在临出发的当日竟下起了雪。

由于惧寒,沈清秋在常服外套着一身狐白裘衣戴着帽子,手里还捂着淡蓝色的小暖炉。

这身搭配是沈月华在出行前专门为沈清秋搭的。虽说要为沈清秋搭配几套淡蓝衣服,可顾及到沈清秋的喜好,沈月华还是替她准备了一身狐白裘。

‘永安靠北,一路风霜难免。狐裘厚暖,总比其他衣服要强些。’

想到沈月华的这番话,沈清秋紧了紧自己头上的帽子,轻轻地呼出一口气。

真冷啊,就连呼气都能呼出哈气。

沈清秋在前世的时候就十分畏冷,没想到这个毛病也跟着跑到了今生,真是离谱。

想到这儿,她擡眼看向前来送行的小厮。这下雪天本就难熬,这小厮倒好,穿得比往日都要单薄,就连手指都冻红了。

“你可还有事?”

这是沈清秋问这小厮的第一句话。小厮由于受了吩咐,从她出门时便开始喋喋不休,还说是主子吩咐他也没有办法。

但沈清秋有一个毛病。天一冷,她就不太爱说话,直到缩在被子里她才愿意勉强搭理搭理人。于是从早上忍耐到如今,她实在耐不住了,才擡眼问他。

小厮得了沈清秋的眼神,也是单膝跪地,“今日苦寒,小姐将要出行,少爷又未能相送……奴实在担心小姐。过于叨扰,是奴的错了。”

小厮一边说一边掐紧了自己的指甲,原本的白嫩的指尖泛起了红意,在这雪天格外地惹人眼。

沈清秋自然不会错过这小厮的小动作,可直到看这小厮的手指,再看这他匀称的身段,沈清秋忽觉此人哪里有些眼熟。

“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

一句话,脱口而出。

小厮的眼睛亮了亮,而坐在马车前的凝香则装死当作耳聋状。

可这小厮如今显然眼里已经没有了旁人。他擡头看向沈清秋,眼睛细长,可神气却十足,“您还记得我?”

沈清秋能说自己不记得了吗?

可沈清秋并没有失忆。她的记性很好,只是有的时候故意不去想起罢了。

“我记得你,我还记得你手上有块死皮,之前受了不少苦吧。”

曾经的沈清秋手上也有过皲裂。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家,什幺苦没遭受过呢?

每到冬天,她的手就会因为天冷水寒开始起皮发痒。甚至那个男人还嫌弃过自己的手,说每次碰自己手的时候都仿佛在碰一个老太太的手,也就身子好用。

想到这儿,沈清秋难免出神。直到她将视线转到自己手上,看到手背上的那片皮肤光洁滑嫩,她才长长地舒了口气。

还好,还好。

一切能够重来。

幸好,她重生在这个世界。

思维一转,她再度看向那个小厮。准确地说,她是在看那小厮的手背,并对他微微一笑,“既然已经养好了,就不要再让自己受伤了。”

这句话既是对那小厮说的,更是对自己说的。

说完沈清秋便登上了马车,而小厮也怔愣在原地,直到凝香挥起马鞭,他才站起身。

“小姐,小姐,奴叫雪如,奴叫雪如!求求小姐,能够记得奴!能够记得奴……”

在马车前的凝香尴尬抿唇,赶忙再度挥鞭,只求马车能跑得再快一点。

直到离了沈府有好一段距离,甚至都已出了江台府,凝香才听到沈清秋在马车里的低喃——

“真是……蠢到不忍直视。”

是啊。

凝香也不禁跟着自家主子点了点头。

怎能说是不蠢呢?

沈家在一个板砖便能砸死三个四品官的永安或许不大起眼,可在江台可谓是一霸。

明晃晃地在沈府门口勾引沈府未来的妻主,还嚷嚷出来,甚至报了自己的名字……

如今唯一能护着他的少爷也不在沈家,而沈长老也是出了名的眼睛里容不下沙子。

就这种人,只能说是寿星爷上吊,寻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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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机偏激恶毒男小侍上线。不过这个家伙上线蛮久了。

第十八章的雪儿,后来在第二十八章改名翠竹,后来叫女主去接旨的也是他。

他不能说蠢,就野心有点子大,但所有的出发点不过是围着女主转的恶毒小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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