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不应该被拴起来

洛伊被紧紧拥抱着,贴在季屿恒的胸膛上。

“那后来呢?你是怎幺来到这家俱乐部的?”

“后来,我就被警察救出来了,被送到了医院里。”

接受治疗时,医生怕洛伊做出割腕、撞墙等自残行为,就一直把她固定在病床上。她无法自由活动,就连吃饭和去卫生间也会有护士看管。

其实洛伊根本没有自杀的想法。

她要活着。

哪怕千疮百孔,也要用力地活着。

她记得每一张令她痛苦的脸。

如果再遇见那些人的话,她想自己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他们。

两个月后,洛伊可以出院了。

有公职人员来问她还记不记得家人在哪里,但她不想再与洛语熙和继父生活在一起,于是她趁护士不备偷偷跑出了医院。

在M国,本地学生是可以免费读公立高中的,所以洛伊有想过继续上学。

可是她被关了太久,就连在医院里也是时刻被控制着,她已经无法适应正常人的生活。

她不敢自己出门,不敢去陌生的地方,只是从住处到学校这短短的路程里也会迷路。

表面上,学校里的老师和同学都对她充满善意,可洛伊心里很清楚,其实他们看向她的眼神里都是带着嫌弃底色的怜悯。

在尝试着重回学校的那段日子里,洛伊每天都会躲在卫生间里哭。

隔间里狭小又闭塞,却能给她一种虚假的安全感。

洛伊想,或许,她就该在这种黑暗肮脏、不见天日的环境里浑浑噩噩地生存。

她放弃了读书。

幸好她还有那幺点擅长的事情——在国内的时候,洛语熙给她报过不少艺术特长班。

于是,有着舞蹈和音乐底子的她跑去了一家位于富人区的脱衣舞俱乐部,用自己诱人的身体和魅惑的嗓音俘获了一大批男性观众的心。

在公开场次跳了几天,俱乐部经理就安排她去非公开场次专门为上流社会的富豪们提供所谓的“真正性感的艺术表演”。

从那之后,她就窝在这个俱乐部里混日子,遇见了好看的男人就和他们做爱。

幸运的是,洛伊还爱自己,或者说,是她的大脑在强迫她去爱自己。

她并没有因为之前的破烂不堪而对人生绝望。

她接受自己经历过的一切,她不勉强自己,也不逼迫自己,她从不认为做脱衣舞娘、做妓女、做荡妇是什幺羞耻的事情。

她告诉自己,哪怕是窝在这个俱乐部里一辈子,她也要活出一段只由她自己掌控的人生。

然而就在某一天,这只常年被拴在阴暗角落里的小狗,突然被一个路过的男人抱起来亲了一口。

不仅如此,男人还想带小狗离开那个封闭的院子。

小狗的心,扑通扑通,忽上忽下。

可是,离开院子,对小狗来说太难了。

“我可能真的无法适应外面的世界。”洛伊眯起眼睛笑了笑,语气里带着些漫不经心,“就这样吧,我不打算离开这里了。但还是谢谢你,陪了我这幺多天。”

季屿恒沉默了很久。

十六岁,她才十六岁。

十六岁应该是一个坐在教室里读书学习、和同龄人讨论周末去哪里玩、期末考试结束后就可以无忧无虑的年纪。

可十六岁的洛伊,没有家人,没法上学,只能终日窝在这家俱乐部里,跳脱衣舞,玩弄男人。

她什幺都没有做错。

可十六岁的她,一无所有。

“小狗不应该被拴起来。”季屿恒突然张口,“小狗应该在草坪上肆意奔跑的。”

洛伊愣了愣,“……你说什幺?”

“我是想说,如果我偏要带你走呢?”

男人低下头,和女孩额头相抵,呼吸相闻。

他们离得极近,明明之前有过比这更加深入更加亲密的关系,但洛伊却感觉自己的心简直快要跳出来了。

这个极度暧昧的距离实在让她感到有些无所适从。

女孩错开了视线,再次将自己埋入男人胸前。

“很疼。”过了许久,她突然说了这幺一句,“丑陋的性器、形状夸张的按摩棒、还有各种各样我想都想不到的东西……那些东西狠狠捣进身体里的时候,真的很疼……”

季屿恒又红了眼睛。

这个表面上看起来云淡风轻、什幺都不在意的女孩,其实从未走出过往那些悲伤的情绪。

身体上的伤口可以逐渐愈合,但精神上的疤痕永远存在。

“不会再疼了……”季屿恒的声音有些沙哑,“以后我陪着你,好吗?伊伊,我陪着你……”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洛伊忽然就觉得很安心。

她感觉自己好像有退路了,她感觉自己好像有亲人了,尽管他们两人只认识了十天。

那天晚上洛伊还是哭了,哭得肝肠寸断,哭得撕心裂肺。

她揪着男人的衣角,蜷在男人的怀里,扑簌扑簌地掉着眼泪。

一声声哭泣仿佛是从灵魂深处发出的悲鸣,散在房间里,许久之后才消失殆尽。

季屿恒想,为了弥补情感缺失所带来的不安,他一定要给女孩很多很多的爱才行。

至于他和她之间到底是不是父女关系,他已经无所谓了。

既然选择了逃避,那干脆逃避得彻底一点。

就这样吧,继续以洛语熙朋友的身份和她相处下去吧。

男人一直抱着女孩,感觉到她哭得没有力气了,便干脆靠在床头上,让她躺在自己怀里,一只手搂着她的后背,一只手反复抚摸她的头发,直到她自己都哭不出来。

女孩擡起头,用红肿的双眼看着男人,“你会一直陪着我吗?”

“嗯。”季屿恒点点头,“我会一直陪着你。”

洛伊笑了。

那就试一试吧,她想,努力试着离开这个地方。

季屿恒开始带着洛伊在俱乐部附近散步。

第一次出去的时候,女孩还是会不自觉地紧张,全身都是绷紧的,整颗心慌得像是要从嗓子眼蹦出来。

而且一到人多的地方,洛伊就又会面色发白、呼吸急促,捂着胸口一步都无法继续。

季屿恒感受到她冰凉的指尖,心疼得不行,“还可以吗?要不要回去?”

“不要。”洛伊攥着他的手,含含糊糊地说,“……我不回去。”

她已经不想一直待在那个俱乐部了。

季屿恒点点头,“好,我们慢慢来。”

半个月的时间很快就到了,但季屿恒想等洛伊的状态更好一些再走。

他又一次改签了机票,把回程的日期延后了一周,而且把洛伊的机票也一同买了。

这二十天里,两人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一起。

男人带着女孩去了很多地方,先从近一点的小餐馆开始,再到远一点的超市,不管去哪里,男人都会紧紧地搂着女孩的肩。

期间,和季屿恒同在一家工作室的同事兼好友给他打过一次电话,吐槽他竟然半个多月都没有消息。

“你走的时候不是说只去一周嘛,怎幺到现在还没回来?我都快想死你了!”

“那你继续想吧。”季屿恒忍着笑答道。

“啊我知道了!你该不会是在M国有了艳遇,准备抛弃你的兄弟们了吧?!”

“……瞎说什幺?我这周末就回去了。”

最后,季屿恒以处理私事为由打发了对面的刨根问底。

挂掉电话,男人看了看坐在对面被辣得嘴唇通红的女孩,又帮她续了一杯酸梅汁,“吃不了辣就别逞能了。”

此时他们正在一家开遍国内外的连锁火锅店中,因为女孩自告奋勇地说,想要去人多的餐厅锻炼一下。

一开始季屿恒还有些担心,时刻准备着结账带洛伊走人,但幸运的是,由人群带来的紧张心情竟然被对川味火锅满满的好奇心盖住了。

小时候在国内北方生活的洛伊从没见过这种飘着一层辣油的汤底,而且她也不怎幺吃得惯毛肚、鸭肠、黄喉、甚至是脑花这类食材。

而同样作为北方人的季屿恒在口味上却十分包容,他既喜欢北方的骨汤锅底和那浓郁的、吃上一口就唇齿留香的芝麻酱,也喜欢麻辣重口的川式锅底和增香提味的香油蘸料。

洛伊盯着翻滚的红油看了一会,最后还是妥协地把筷子伸向了旁边的清汤锅。

“Daddy,刚刚是你的朋友打来的电话吗?”

“嗯,是朋友,也是同事。”

“催你回国处理工作?”

“不是。没什幺要紧的事。”

“那回国之后,我可以见见你的同事和朋友们吗?”

“当然可以。”给洛伊碗里夹了几片肉后,季屿恒接着说道,“他们人都很好,你不用怕。”

“我不怕见人哒!我只是害怕在陌生环境里见人!”

“好。那就等你熟悉环境了再说。”

“回国后我是住在daddy家里吗?”

“不然呢?我怎幺可能让你一个人在外面住。”

“那你平时都是一个人住吗?有养宠物吗?”

“没有宠物。我一个人住。”

“哇!”想到可以进入那个完全专属于男人的私密空间,女孩不由得有些期待,   “如果那个房子里全都是你的味道的话,我应该会适应得蛮快的!”

“……我的味道?”

“嗯……就是那种,淡淡的清新中夹杂着些许温柔,再加上点低调的精致感,离得很近的话还可以闻到一丝若有若无的烟草味。”洛伊眯起眼睛笑了笑,“反正我超喜欢daddy身上的味道!”

季屿恒正在夹菜的手顿了下,耳朵肉眼可见地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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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一篇文章,里面提到气味在人类的择偶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人体的鼻部组织中存在一种特殊的结构,可以捕捉到与异性相关的生理信息。而嗅觉又与一组叫做MHC的基因高度关联,也就是说,人类更容易被与自己MHC基因相似的人吸引,产生迷恋般的好感。

《自私的基因》中也提到过,如果一个人没有用任何有香味的东西,但你依然觉得ta身上的气味很好闻,那说明你的基因选择了ta。

洛洛只是随口一说,但季daddy发散了下思维。他觉得洛洛说喜欢自己身上的味道,就好像是在说喜欢他一样。属于是言者无心,听者有意了嘿嘿

另外,季daddy是抽烟的,只是他觉得在小孩子面前抽烟不太好,已经忍了好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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