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开始约我吃中饭,娜娜很乐意将我出让。
欣蕙请了长假,据说跑去国外整型了。
他真的只吃肉,我多半会替他分担一些店家坚持要附送的碳水化合物。但我无法每天这样做,因此一周两、三次,算是合理范围。
然而他决定染指我的周末时间。
「星期六我有聚会。」我说,将鳗鱼的肉切碎跟饭均匀混合。很多人觉得这样很恶心,但是我喜欢每一口都能吃到各种东西的感觉,这可能也算是一种体外消化吧。
「不可告人的俱乐部吗?」他问,津津有味地嚼着单点的炸猪排。
「你知道这个俱乐部?」我狐疑地问,他这岂不是不打自招?
「妳第一次跟我搭讪的时候不就说过吗?」他说,奸诈地一笑。我们都心知肚明,却无意点破。
「跟你搭讪?」我不服气地说。
「妳不是直直朝我冲来把我叫住吗?」他说,喝着开水。炸猪排宣告阵亡,尸骨无存。
「那又怎样?」我耍起脾气,嘟着嘴巴。他突然伸手将我落在嘴边的鳗鱼酱汁一把抹去,放在嘴里舔了舔。
「别这样,很脏。」我说,一阵怪异的感受,没了食欲。
「我不在意。妳在意吗?」他问。我不知道,我们这样算什么?
「你把我当成什么?」我问,他盯着我,像要窥探我的脑袋,笑容自我们的脸上消失。这段避重就轻的关系根本禁不起考验。
「妳希望我把妳当成什么?」他反问:「妳根本不想对任何事情下定义,不是吗?」
「是啊,你最聪明了。」我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生气。他手指的触感留在我脸上,戳破了隔绝一切的透明防护,他侵犯了我的领域,将我的所有物吃入体内。我感觉自己赤裸裸地在他面前,他却迟迟不肯移开目光。
「妳不吃了吗?这样很浪费。」他说,见我一动也不动,便拿起汤匙挖着混有饭粒的鱼肉往嘴里送。
我没阻止他,尽管惊愕莫名,恼怒却掩盖了一切。
那天下午他便请假回家,一整个礼拜没再上班。据说是急性肠胃炎,不断上吐下泻。
都是我害的。
除了他以外,娜娜也好几天没出现。一个人吃午饭好无聊,某日竟自暴自弃地吃起麦当劳,把饮料和薯条都加大。甚至连欣蕙都令人怀念,工作成了难以忍受的煎熬。我一直以为我是随遇而安的人,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让情绪跌落谷底。
我是不被需要的人,我以为我早已接受了这个事实。我不依赖他人,也没有人依赖我。可有可无的存在,即使消失了也没有人在意。
好像太过火了。如果不在乎我,他会吃完那碗饭吗?
我情愿他不在乎我。
被人喜欢很可怕,他总有一天会变心,或死掉。没有恒久不变的感情,人是善变的动物。
我喜欢他吗?否则见不到他为什么会难过?
见不到他是我自己造成的。
他放任我的任性,直到我尝到苦果,低头认错。但受尽折磨的人总是他。
他为什么宠溺我?没错,就是「宠溺」。我是个不乖巧的宠物,不喜欢他强加在我身上的装扮,对他又抓又咬,留下一道道无法抹灭的伤疤。
我惦着他、我念着他,我想我已经喜欢上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