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诗会(1)

哎,你们这些人怎么不讲道理呢?我家公子不是说了外面风大,想要借个方便吗?”外面传来嘈嘈杂杂的喧闹声,盖过了夜的风声。

“哎,下面是河呀,你们怎么动手!怎么想谋财害命呀!”

呵,夕苑的护院都是不会说话的黑衣哑奴,自然不会和他们讲劳什子的道理。

狂风吹熄了画舫外悬着的九转明灯,透着屋内羸弱的烛火,只能看清船外是两个男子在喧闹。

“何事?”本想睡去的叶凛之,被这两人打搅,言辞神色均不耐烦。

“这位公子,深夜打搅多有叨扰,怎奈河中风雨大作,我等小舟实不能载,还望公子图个方便。”另一个温润男声响起,言辞之间多有谦卑。

“月黑风高,公子不临岸而歇,却还乘黑夜行。莫不是无视宵禁的律法,摸黑做了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叶凛之素来不是好说话的主,何况这两人偏偏这个时候打搅他。

“你——”听他出言不逊,一男子出口便要讨还公道。

“公子此言差矣。我与小仆两人只为夜间赶路,待得明早参加一年一度的花朝诗会,并非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其二,宵禁的禁律只在扬州城内适用,此地乃城郊,不在宵禁之内,顾不能说徐某无视律法。其三,看您船行的方向,乃是从城内驶来,若是谈到触犯律法,无论如何也轮不到某罢!”

“噗嗤!”倾城靠着窗子笑出了声。

这条宵禁的律法,可是他走马上任当了土皇帝后,为了治理宵小特颁的,没想到有一天竟砸了自己的脚。

“公子伶牙俐齿好不痛快,不过你似乎忘了,这船上,还是我做主,你这般逞了口舌之快,就不怕夜深人静的我把你们扔进河里喂鱼?”叶凛之披了一袭黑袍,散开的发丝邪魅的在风中飘摇。黑衣哑奴手中举着火把,他犀利的容颜在跳动的火光下,明明灭灭,如罗刹般慎人。

“那么公子,徐某和小奴死不足惜,只是公子您不怜香惜玉么,屋内的美人还在,若是您现在就毁尸灭迹,不怕美人日后噩梦连连么?”那人倒是眼尖,只是窗前的一个暗影便被他看见。

“哈哈,是个理由!来人,带他两人到西面的厢房。”谁能想到这一句便对了叶凛之的胃口,这两人还真是能耐至极。

……

寒冬已去,暖春来袭。

若不是昨日上船的两人提及,倾城都忘了这日子。今日,正是二月十五花朝节,百花生日。

花朝诗会,最初是扬州的几十个富家乡绅联手兴办,发展至后来,便是与民同乐。因着内乱,已废了几年。如今,叶凛之坐镇江南,扬州百业兴旺,各大乡绅得益于他的治理,良田千里,商贾遍地,这次更是捡起落寞了的花朝诗会,大肆兴办——拍马屁!

花朝花朝,无花不朝。此次诗会便选在扬州近郊景色宜人的浣花溪旁。

昨晚,也得亏这那两人搅合了一番,叶凛之消停了一晚上,让她好好休息了一夜。

今早,天光未亮。她便爬入被中,口含了他的阳物,按着夕苑教的规矩,伺候主人,晨勃叫醒。

这规矩看似口侍,内里的拿捏确是极难掌握的。一方面,在主人起身前,要让继续了一夜的龙精泄出;另一则确是不能勾起主人的淫欲。自古最忌讳的就是红颜祸水,“从此帝王不早朝”的例子,在各朝各代屡见不鲜。对于卑贱的禁脔,更是订下死规矩,决不允许晨间交媾。违禁者,主人无甚刑罚,而禁脔……

叶凛之向来是个随性的主,倾城小心翼翼地支着脑袋大口含住硕大,却不敢有一丝一毫的乱动,生怕惊起了他的性趣,到时候遭殃的可是她呀!

“呼!”床上的叶凛之动了动,双腿微蹬松了松筋骨。

倾城心内窃喜,微微松开口含的分身。不多时,叶凛之那处泄出龙精,一滴不落,尽数洒在倾城脸上。

“奴婢给爷请安!”阿墨看叶凛之坐起身,连忙问安。

“船行到何处了?”

“回爷,船已到城郊,不出半个时辰,便可停在码头。”

“贱奴,伺候爷穿衣。”

听得他的命令,倾城连忙从他脚下的被子里爬出来,拿起架子上的衣衫上前。

而倾城脸上粘稠的汁液,没有他的吩咐她是绝不敢动的。

“今日花朝诗会,倾奴你就这个样子去了怎样?”叶凛之整理了衣冠,看着跪在那里的倾城,脸上的奶白色显然快风干了挂在脸上,那人儿可怜之中带着些许淫靡。

倾城不禁身子一个哆嗦,这人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土皇帝。要是自己不小心惹怒了他,保不齐真就让她这么着招摇过市。

“行了,不逗你了,收拾了罢。”叶凛之看她胆怯的样子,心情甚好。

擦干净了脸,倾城便去拿柜中昨日穿来的衣衫。

“等等!”叶凛之喊停她,指了指他面前的桌子,“换上!”

桌上赫然摆了一套衣衫,甚至连头面首饰都齐全了。

“这……”看着这套衣衫,倾城为之动容。

南朝等级向来森严,人分三六九等,从衣着、出行规格、府邸等都有所讲究。她乃最下等的贱籍,哪里能配得上正宫娘娘才可穿的宫装。

素雅低调的鹅黄魑璃花纹云锦,配着头上累丝嵌玉龙凤簪。既不喧宾夺主,抢了百花的红粉娇艳,又不泯与众人,颜姿让人过目不忘。

看着镜中尊贵的自己,倾城直觉讽刺。明明只是如牲畜般卑贱的禁脔,却披上如此华丽尊贵的衣衫。他是想时刻提点着她么?

“赫连见过公子、夫人!”就在叶凛之和倾城登船之际,正巧与昨日那二人相会,“昨日突然叨扰,实属无奈之举,还请二位海涵。”

昨日夜黑,倾城也模糊,看了个人影。天光日白,只见这两人风度翩翩,衣着不凡,绝不是一般书生而已。

“不谢!”叶凛之也看清了此人,不卑不亢,仪表堂堂,尤其是他的姓氏——赫连。“公子可要跟着我们一起前往浣花溪?”

“公子和夫人伉俪情深,小生不敢打扰。码头上自由接应之人。只是公子,晚间请务必参加赫连的宴席。”

“好!”叶凛之暗想,这人果然是有眼力见。

“敢问公子姓甚名谁,赫连好着人下拜帖。”赫连公子虽是回应叶凛之,眼睛却不由看向面前的佳人。以致眼前之人走出三步之远,才想起还未问及对方姓名。

“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鄙人叶凛之!”

“公子,这叶凛之不是——”

“叶凛之!”赫连小声嘟囔,没想到他和这位“战神”竟是如此有缘。

这段时间除了出去玩之外,还经历了另一件事——拔牙!疼了宝宝一个星期,要死要活的。

让大家久等了,新鲜热乎的送给你们。

诗会这章比较清水,打算把它作为一个过渡章节。

还是希望看过文章而且喜欢的朋友留下你们的脚印,让电脑前的我知道,不是一个人在奋斗!

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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