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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记不得初识的他是什么模样,甚至就要遗忘在她身分证配偶栏上的那个名字。不是不想记得,每一回清醒地想到那三个字「欧阳川」,烧得透红滴溶着铁浆的烙子,就要在她裂碎的心脏烫一回焦黑印痕!所以,她把这三个字强迫送到回收厂去压成扁扁小小的垃圾─存在,但是没有作用,也不具有任何意义,只是虚弱的提示她还有着一丝残破牵连的婚姻。

她那挂在左肩上珍珠白的小肩包里,响起了十分独特的电话铃声,这独特的音乐是专属他的─他对音乐的品味向来不俗,尤其钟爱爵士乐,不管车上或是办公室、家中的视听室,都有他精心搜集的发烧天碟。她喜欢平凡的流行歌手,就是那种他视为「庸俗表征」、「品味虚弱」的「靡靡之音」,自从跟他在一起之后,她那些追星年代辛苦排队换来的粉丝战利品,一样一样被他批评得体无完肤,只好忍痛割爱,全部送给了别的粉丝,依依不舍地含泪告别。

手机响了十几秒,她才按下接听键,冰冷的镜面贴在她凉冷的脸上,沉默地等电话那头讲话。她用的是最新一代的iPhone,沉敛的红,撒满了细细碎碎的钻石光,却同她指甲的蔻丹一般,红得很虚弱,虽然亮眼,却浮不起活力,只有空泛的光彩。

「莎,是我。」话筒传来他磁性的嗓音,这曾经令她着迷不已的温柔声音,不敢相信现在竟然是听了会反胃的噪音。

「有事吗?」

「妳在哪里?我到处找在妳。」

「我需要报备吗?」

「这倒不用,只是…」

「只是什么?」她吐了一口长气儿,一手横在胸前,以手肘支着拿电话的另一只胳臂,敌意十足地诘问他。

「嗯,没什么。我只是想知道妳在哪里,好去接妳…」

「不需要,没必要。」

「是吗?今天中午我们约了爸吃饭,别忘了。」

「我不去。」她原本空洞迷惘的眼神忽然冷漠又坚强地亮了起来,语气相当的沉稳有力,毫无犹豫地拒绝了他。

「怎么了?我们不是都说好了吗?这样爸会起疑心的─他最近似乎听到一些传闻…」

「是传闻吗?我看,都是事实吧!」她不耐烦地撩了一下额前的一绺青丝,然后换另一边的耳朵听。

「妳别这样,就只是去吃个饭,让老人家安个心…」

此时,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女人叫他的名字,接着肯定是他紧张摀住话筒、要旁边女人闭嘴的反射性沉默。

她可没这么多耐心和慈悲,冷冷地说:「要我让老人家安个心?你现在却还在温柔乡开心,请问你安得是什么心?」

「莎…别误会!我没有…」

「是呀,这『误会』还真大!要吃饭你自己去,我没兴趣。」

「莎……」

她直接挂断通话,马上关了机,丢回包包里。

她没有生气的情绪,也不会感到悲哀;她在天桥上就这么站成维纳斯雕像,美丽又虚弱。她是轻松的,她已经失去为「这件事」应有的「正常反应」,哭泣、愤怒、绝望、怨恨,都过去了,现在的她,冷静得太虚弱了!听到那个俗不可耐的女人就在他身边,她不但没有咬牙切齿的憎恶,反而让某些猥琐的黑暗触角慢慢伸出肮脏的念头,没有目的,只是觉得应该做些什么事情,来平抚这微妙的骚动。

「平凡的人,在此刻总该需要一杯酒。」

她想要马上有醺醉的快乐,又不想移动脚步,怕一个移动,就要坏了她好不容易兴奋起来的念头,怕就要软弱了没出息的良善,所以,她继续在秋季午后的虚弱中,扮演假象的永恒雕像。

一个穿着黄色房仲制服的男人,骑着老旧的摩托车,停在行善路的机车停车格上。他把安全帽放入置物箱,提起原本放在脚踏垫上的老旧公事包,资料满到都快爆开似的。他掏出一根香烟,点燃后大大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地往天桥走来。他在看旁边一栋楼的周边,叼着烟,又是照相、又是做笔记,尽责地完成他的任务。他移动相机往堤顶大道拍着,想拍下周边的交通状况,观景萤幕掠过天桥闪过一个人影,他下意识地用镜头搜寻人影,就看到天桥上有一位女子,孤单地在凝视远方。

这女子激起他虚弱的雄性动物本能,他想要有所行动─但是他并不明白要做什么,甚至连做什么是为什么都不知道,也许只是看看而已─在男性的逻辑里,对美丽女子不礼貌的忘情注视,是对美女的基本礼仪,这是对女性最高的赞美,比说三百句肉麻的话还来得直接。

他把镜头拉近,开始模糊的画面中,略略看出女子的样貌,她真是漂亮呀!他不由自主地就按下快门,一张接一张的拍,连续拍了有十七、八张的光景,她缓缓转过头来,看着这个偷拍贼,用手指指着他的镜头。他吃了一惊,连忙放下相机,拼命鞠躬,想为自己的不礼貌行为求取原谅。

在天桥上的她,从他下了车在拍屋子的时候,就注意到他了。她把身体挺直,让优美的线条毕露无遗,只不过,雌性动物的「矜持」让她不想把自己变得太轻易,所以她必需保持优雅与不在乎,只小小给予他偷窥的快感,让他有进一步逼近的空间。他,果然得寸进尺,放肆地享受她施舍的机会,贪婪的吸吮轻欲的汁液。这施舍是有限度的,当她觉得不能再放纵这陌生男子的时候,给了他一个欲望临界的选择─如果他选了进,就进;如果他选了退,就咒他是个废材吧!

她的手指,从指变成勾,勾了两勾,然后等待这家伙的勇气或泄气。

「小姐!对不起!」他在下面大声的喊着,显然没看到她细微的指间动作。她怨嗔这二百五竟然还是个近视眼儿,连她的挑逗都看不见,还道什么歉?于是她就出了声,略略高声地说着:「过来!」

「什么?」

「过来!」

「什…么…?」

这二楞子是装了傻,还是真听不明白?恼得她玩心也起了,就照着老祖宗写的老故事里的老梗老招来使吧!她从包包拎出一条翠玉镶金的高档丝绸手绢,就这么装着擦汗,一个手滑给飘下了天桥,落在湿答答的地砖上。这会子的气温约略摄氏十五六度,哪来的汗滴好擦?但是在雌雄相吸引的荒谬戏码里,女子莫名所以的瞎编剧情,被诱引而来的男子就算再理性,一着了美人攻心计,可就要头脑糊涂、理性入土,自愿当个小丑,绝对百分之百配合著演出,只要红颜一笑,当驴蛋也在所不惜!

二楞子跑过去拾起了手绢,对着桥上的她挥了挥手:「小姐,您的手帕掉了。」

「废话!我当然知道掉了,你不会拿上来吗?」她心里怨怪这个家伙,难道真的这么不解风情?想想她这些年在社交圈里怎么说也是位名媛,处处有人认识,处处受到礼遇,怎么今天来了这里,竟然还要使出个老掉牙的桥段,还有比这更尴尬的事吗?

「我是怎么了?做这什么事?太丢脸了!」她忽然醒悟自己是有头有脸的贵妇,怎么在干这种不入流的、有辱身份地位的事?踩了高跟鞋就往电梯走去,电梯停在天桥这一层,她摁开了门,走进去,习惯性地转过身看着电梯门,摁了往下键,在电梯缓慢关上的时候,就看到那二楞子喘着气地跑上了天桥,看着电梯里的她,面无表情地往下降。

电梯是给残障人士和脚踏车骑士用的,升降速度相当缓慢,当到了下层,电梯门打开的时候,那小伙子已经又从天桥上面跑下来,站在电梯口,手里还拎着她的手绢,边喘边说:「小姐,这是您的手帕,还给妳。」

「脏了,我不要了。」

她闪过小伙子,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拿着手绢的小伙子,在那里懊恼不已。

轻轻的哀愁

不见情殇

透穿的惆怅

份外清亮!

是谁人把春天的笛韵在秋天飏?

不知风在何处把感情的债也吹成霜!

寂寞原来就是心底窗

关上了就要窒闷地一个人

把那空虚苦苦尝

我在等着什么不见着的曙光?

我在倚着什么搆不到的放荡?

缚了灵魂渴求的紧张

就喝了鸩酒忘魂汤

也要解了这一刻钟的迷惘

荒唐!

走吧!姑娘。

天生没有那使坏心肠

烂学着淫猥的模样

怎么看着怎么痒!

雨落在这地方

真是

甩不开旧的

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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