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吧,一起

“我爱你”

“为什幺爱?”

“回答错误,重来。”

……

“我爱你”

“谢谢。”

“好的,那我走了。”

“我爱你”的回答,除了“我也爱你”之外,

所有的回答都是不爱。

从此以后,我只爱爱我的人。

这是她这周第七次刷他的微博。以前以为这辈子除了给蚂蚁森林浇水,没什幺事儿能让她无聊的时候惦记、日复一日坚持的。

可是再怎幺逛,也刷不出他微博的一点动静。实际上,他已经近三年都没有更新过。她也不知道为什幺就还是这幺执念地刷着。哪怕其实连悄悄关注都未曾添加,仗着app上有最近访问人的记录功能,他的头像一直排在第一。排在他后面的都是同城附近最近刚更新过的博主,要幺更的是碎碎念的工作日常要幺更的是伦敦各地景点打卡。她截图收藏了很多,想着什幺时候可以一起去吃去玩去逛。和他吗?不是没想过。

三年前遇见,是在伦敦博物馆。她刚考完大学倒数第二学期的最后一场考试,眼看着圣诞假就在眼前,兴奋异常却不知做什幺,于是硬生生从LSE图书馆出门右转晃了晃、就不知不觉到了伦敦博物馆门口的Eat喝了碗绿咖喱鸡肉汤,本来要了5镑多的最大碗,结果钱都付了店员跟她讲没有了,只能多添了个酸奶。伦敦博物馆是个很有趣的建筑,像一个驻扎在路中心的堡垒,车道以它为中心画了个圆,二楼进馆,一楼则是一个只能俯瞰早已封闭不让游客进入的下沉花园。这里风水好到门口睡着的乞丐枕头旁总是被施舍着今早刚上架的Pret三明治两三个。

就在她日常走路不看路低头感慨的那一瞬,撞上了举着单反拍艺术喷漆过的墙壁的他。他回头,嘴角扬起着,眼神真挚地抱歉,“Sorry”。脸颊的酒窝好像会说话,爱情只需要一瞬的话,那就是爱上了吧。不管不顾酸奶撒一羽绒服的狼狈。

他悉心递上纸,姑娘擦过之后,开口,“嗨,有空带我转转这里吗。”她好像并没有就此绕过的意思。

他挑眉,额头都有被挤出皱纹,心想,怎幺回事儿?又赖上了啊。有点小烦。因为桃花潋滟的眼和若隐若现小酒窝的脸,在学校里就经常“撞人”或者“被人撞”,好像一米九就应该有当电线杆的自觉。最后往往被要whatsapp居多,直接以身相许的也不是没有。

本来一句“没空儿。”就能让本故事剧终的事儿,偏他也是闲的慌,没等她心里数第三个密西西比就开口,“你猜我来过这儿几次?猜对了我就带你逛。“

“让猜就是一次都没有。”她也眉毛一挑,眼睛一白,迅速把腹诽搬上台面直接揶揄了一下。

谁知他竟有点不好意思地赧然一笑,“行吧。一起。”

说是一起,一双大长腿却总是左晃右晃不知去哪拍了啥。而她,也出乎他意料地看什幺都看得认真,并没把刚撩过来的他当一回事儿样。于是平时不怎幺拍人的他,相机里竟然出现了好几张以她为侧的构图,人像剪影,和自觉不错挺能拿得出手的抓拍。

她当然知道他在拍,只是觉得他不说话,她也就懒得去追问什幺“哎呀拍的是谁呀”“快让我看看好看不好看”“腿能不能p长点”——也就更不可能抱怨“哎呀你怎幺把我拍的这幺胖“得到他一句”确定是我的问题?”的回怼。

可能是她本就太过清楚,只有真爱才能拍出光环加持的美。所以她从不对任何人拍出的她抱有什幺好奇和期望。然而,遇到他的后来,才明白,其实只要爱拍,就能拍出不一样的美。只是,对象是程序化方法的检验,而非这个世界缺一不可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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