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谄媚不如拿来献我。

拜托,来都来了,辛宝珠怎幺舍得放弃这次抱住大腿的机会。

捞女向来不会轻言放弃。

眼神犹豫地溜了溜对面正在和旁边人侃侃而谈的罗天华,辛宝珠小声拒绝着:“可谈话还没结束,我先走不妥吧。”

靳政顺着她视线看了看不远处的罗天华,“哦”了一声。

转头直接问:“你喜欢他?不如我现在给你们创造些单独相处的时间?”

“或者换句话说,这屋里有你辛宝珠没好感的男人?”

这话劈头盖脸,毫无出处,甚至还带着点儿颇奇怪的逼问。

可辛宝珠的重点没放在这些不恰当的问句上,而是他在叫她全名这件事上。

上一世靳政只这样连名带姓的叫过她一次,那恐惧的印象太入骨,足以让她大脑当机,禁不住要汗毛倒立,从骨缝里生出一种着急解释的错觉。

就好像她现在要是回答“喜欢”和“要你管”,她不用等到二十六岁,现在立刻马上就会被对面靳政找机会干掉。

这人有多会秋后算账她很清楚。

两只手吓到连忙摇晃,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

何况她是没出息的米虫外加新任捞女辛宝珠。

辛宝珠皱着小鼻尖儿急声道:“不不不,是最近手里有些可投资的闲钱,想找老师问问有什幺稳妥的路子……”

这是最能让人信服的理由,也是真话,靳政听得出。

顿了两秒便明白了她的意思,眼眸回暖了一些,歪了下头:“科技版?”

辛宝珠点头之际,对面靳政已经伸手,轻轻握住了她在自己眼前乱晃的那只惹人心烦的胳膊。

那是刚才被罗天华碰过的那块地方,他指腹稍微摩挲了两下,稍稍用力就让她像幼猫一样五指张开,同自己的指节轻轻交握。

很软,带着温温的触感,拉住了有种奇妙的心安,虽然不可能,但就像真的握过无数次一样,让他很不想松开。

“我以为辛生很宠你们。你会缺钱用吗?”

这句话像是诱哄,又有刺探的成分在里头,可他手同她又做着很含糊的暧昧。

就很坏男人的那种行径。

辛宝珠兔子似的立着耳朵,几乎下意识要受惊般甩开他的掌心。

但毫不夸张,被靳政碰到那一刻,她的手就开始发麻了,不仅麻,天知道怎幺还有钟熟悉的电流悄悄像心脏蔓延。

身体的记忆真的是种很讨人厌的东西。

即便她的脑子正在告诉她,她不想有任何特殊的感受。

谁让她是存着前世的记忆来的呢?

尤其这只手多灵巧,能给她带来的触感和战栗,她的皮肉记得比她的思维更好更深切。

还好周围人都没注意到他们之间这交缠的两只手,辛宝珠也勉强能装镇定。毕竟,说自己对

他有好感的是她,说自己相同他亲近的也是她。

自己胡说八道的撩汉台词,跪着也要演下去。

先不管这只手,就当自己已经被截肢,慢慢思索着,她终于张嘴回他:“我,我因为休学的事情,最近同爹地决裂。他骂我不知好坏,可我在英国那边真的没有很风光,一群人只知道吃喝玩乐打发时间,那些朋友……说是亲近,其实根本没有人真心待我。其实,其实我们同爹地也不像大家说的那幺亲密,逢年过节,他有多半时间都不在家里。”

“妈咪也说,总归是别人的丈夫,我们感情……其实是比较淡的……”

“我知道自己不足的地方很多,但很想真的做些事情,又苦于没有机会。”

一段话颠三倒四用了好几个其实,还带着点儿可怜巴巴的示弱,真的是太想划分自己与辛绍卿的关系,扮演被拯救的苦情角色。

说感情淡泊是真的,但不过是辛宝珠单方面决定罢了,辛绍卿此刻听到估计会大骂家门不幸,用力捂住发紧的太阳穴。

可能是辛宝珠这只手真的太好摸了,又也许是此刻辛宝珠酒后微醺的模样太触动靳政心口。

靳政闭了闭眼睛,不知道想到什幺了,下颚线紧绷了。

再睁开眼睛,没去瞧她又开始躲闪害怕的眼神,只轻声说了一句:“靳氏吃肉,总不能不给他们这种人喝汤。”

“你真的很想赚钱,不如把这谄媚拿来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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