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我常常会看到那只野猫。
黑色皮毛油光水滑看上去很好摸,从下巴那里延伸出一点白色的毛发,一直到肚皮。之所以不称它为“流浪猫”,是因为它的眼神里并没有惯常的、被人类抛弃的那种无助和恐慌。
也从来没见过它向路人撒娇。
相反,它总是蹲在那半人高的邮筒上半阖着眼,走过它面前时,微微看你一眼,透出些精光。
我有时会留给它一些食物,它从不嗅一下。
大概是有家的猫,只是出来体验生活吧。我这幺想着。
后来有一天,下了很大的雨。婉拒了同事的私家车,我决定打着伞步行走回家——难得的情怀,不是吗?
可当我经过那里时,野猫居然还在那里。它的皮毛已经湿透,却仿佛没有感觉似的,蹲在那里。这怎幺行,猫感冒可比人麻烦多了。我走过去,尽量表现得温和,希望他不要抓伤我。
它意外地温顺,抱着它一路走回家,竟然没有挣扎。因为之前有过一些养猫的经验,我决定收留它。帮它吹干毛发的时候也很安静,简直就像是驯化过头的犬。
“喵。”
是我叫的。
跟所有人类一样,试图与猫搞好关系的时候就忍不住“喵”。
它看了我一眼,没有回应。
“喵。”
“喵喵喵。”
我不厌其烦地学猫叫,暗想猫这种生物,真是高冷得很。
然后眼前突然跃起一个高大的黑影。
我被它压制在地板上。
该说它是猫还是人呢。
明明是人的体态,身上却覆盖着毛发。头上一对猫耳竖起,与之前那只猫别无二致的绿眼睛,正像看猎物一样盯着我,野性勃勃。从下巴那里延伸出的白色毛发,暗示着这就是我捡回来的那只野猫。它的头完全是猫的样子,却拥有人的神态,此刻它应该是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它的双手,或者说双爪,像猫的爪一样拥有毛绒绒的触感,却像人类男子的手一般修长。而这样的一双手,正将我的两只手摁在我的身体两侧,一条腿跪在我的双腿间。
它的尾巴缠上我的小腿。
“接着叫。”它的声音突兀响起,像是很久没说过话似的,有些沙哑。
“怎幺不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