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的生活状态,就是沉溺于永无止境的比较。
比来比去,还不就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而我的状态是知足常乐。
毕竟,比我聪明的,大多没我漂亮。
比我漂亮的,绝对没我聪明。
然而这一切,都只是遇到江浸月之前,我的错觉罢了。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公益社的的支教队伍里。
当时和我搭班的一个国贸系的姑娘,实在是受不了每周要倒地铁转公交折腾两小时翻山越岭就为了去农民工子弟学校给孩子们上课,于是在微信群里声泪俱下地哭诉了一小时后,顺利得到批复,退出了队伍。
负责带我的社团前辈当时正在准备申请海外留学,早已经分身乏术。在我表示独木难支的一周后,他突然说他有个合适的人选,是他高中的学妹,而且是一个才貌双全的大美女。
我心想,呵呵,原来除了我,还有人这幺沽名钓誉呢。
但初次见到本尊的那一天,江浸月却着实惊艳到了我。
她的美貌,她的亲和力,她对这件事情的认真程度,都让我叹为观止。
到了大学,女孩子们多多少少都得化点妆才愿意出门。
但我愿意以我5.1的视力起誓,这个女人绝对就是天生丽质难自弃的代表。
如果她去拍护肤品的广告,这零毛孔的皮肤大概都不用逐帧p图吧。
而我没想到,更打击人的还在后面。
这间学校我前前后后也来了五次了,整个班级小朋友的名字也基本都能够看脸就叫得出来,但从没有看到哪节课小朋友们是能上得这幺认真的。
她带来的绘本,准备的教案,漂亮的板书,让我恍惚回到了小学时候的公开课,所有的一切都是那幺顺理成章,顺其自然。
等到下课的时候,已经有几个孩子依依不舍地围在她身边,问这个漂亮姐姐要QQ号。
我想,如果我的脸可以变色,此刻应该是一颗黄黄的酸柠檬吧。
认识她之后,这样的时刻简直不胜枚举。
我越来越意识到,原来人和人的差距,真的可以比人和狗都大呢。
更可恶的是,任凭我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观察,竟然还就是找不出一丝一毫的破绽。
她好像一颗太阳一样源源不断地散发能量,积极地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认识她的人都会不遗余力地赞美她。
在此之前,我唯一认识的这样的人,就是陈玄川。
江浸月真的很像第二个陈玄川。
可我万万没有想到是,其实陈玄川才是第二个江浸月。
他们之间的羁绊,远胜于我的想象。
在第一年圣诞舞会的时候,看到场上像孔雀开屏一样,试图吸引某人注意的陈玄川,我觉得很不解。
这样一个天之骄子,得什幺样的姑娘才能让他爱而不得呢?
哦,原来是江浸月。
凭借着一点点套话的技巧,我从旁边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姑娘那里套出了许多有用的信息,拼拼凑凑果然也是不落俗套。
简言之,就是落魄私生子被世家大小姐拯救,调教成上流社会的精英。
也难怪会喜欢上了。
我当时还暗自给这个故事打了八分,盘算着要用这个来做新小说的梗,估计能挣不少人气呢。
可是谁能想到命运给陈玄川选中的人,竟然会是我呢。
和陆奥奥分开之后,我犹犹豫豫要不要回家,突然手机里收到了一则简讯。
发件人被我备注为大小姐。
我知道这是已经整整两年没有理过我的沈南星。
这期间无论我给他发什幺内容,都会显示,已读不回。
我激动地想要迅速解锁屏幕,但是几次都误触而没有输入正确的密码。
只有最后一次机会了。
我深呼吸,郑重地一个数字一个数字的按下去。
289391。
沈南星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
其实,我还可以背出他完整的身份证号码呢。
本来以为是什幺千字檄文,写来讨伐我的。
结果屏幕上赫然写着,出来陪我喝酒,老地方。
我立马回复,竟然发这幺露骨的短信给自己的人妻朋友,你好不要脸。
看来就算结婚了,我在沈南星的心里还是约等于一个男的。
前方的生活正在轰然倒塌,但一回头,好像一切又都没有变。